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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離婚不履行撫養義務應該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1.28W)

未離婚不履行撫養義務應該怎麼辦?

離婚不履行撫養義務應該怎麼辦?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孩子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如果是未成年,不能自己養活自己,而父母又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孩子是有權利要求父母支付其撫養費用的。

未離婚不履行撫養義務應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均有撫養教育的義務,該義務應當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續至子女成年或能獨立生活止,父母是否離婚或者分居,均不影響該法定義務的承擔。被扶養人主張撫養費的範圍不只侷限於將來預計應當發生的撫養費用,而且包括當期費用或者已經發生的費用,且不以父母是否與其共同生活為條件,而只以父母未履行義務為前提。

一方不履行撫育義務,可以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對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離婚的父母對孩子都有撫養的義務,又何況是沒離婚的父母,孩子如果沒有滿18歲,就沒有經濟來源,生活也就不能維持下去,同時也需要人照顧,如果父母不僅撫養義務的話,孩子是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