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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方死亡債務要怎樣辦?

家事糾紛 閱讀(3.15W)

婚後一方死亡債務要怎樣辦?

婚後一方死亡債務要怎樣辦?

夫妻雙方應首先證明,夫妻雙方以自己的名義所欠的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例如,他們可以證明夫妻雙方以自己的名義所欠的債務是用於個人不合理的支出(賭債、吸毒等)。法院應裁定夫妻雙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結婚一方的丈夫或妻子死亡並倖存,對婚姻關係中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在配偶一方死亡後,共同債務應由倖存一方支付。繼承人對夫妻的個人債務消滅後,由繼承人清償。遺產的繼承應當清償繼承人的債務。實際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不得自願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一)婚前貸款所得的財產已轉為夫妻共同購買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一方或者雙方或者雙方都為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還債的;

(四)扶養子女的債務;

(五)對負有扶養義務的老年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死亡的,對婚姻關係中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