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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重婚罪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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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重婚罪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一、法院審理重婚罪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民法院審理重婚罪的時間一般是兩個月,通常最遲也不會超過三個月的,不過,如果原配還提起了其他的附帶民事訴訟,那有需要的話,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後審理時間還是可以繼續延長的。審理以後確認構成重婚罪的,判刑標準不會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重婚罪的型別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並不屬於特殊型別等刑事案件,故此法院的審理期限與大多數刑事案件的時間基本一致,只要不超過法定最長審理期限就可以。任何沒有附帶民事訴訟的重婚案件,法院最長曆時三個月之後,就需要宣判。重婚罪情節嚴重的,法院在宣判時,會判處執行有期徒刑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