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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56W)

一、更換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更換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更換擔保人需要的證件:

1、借款合同及附屬合同原件,借款人及新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身份證原件;

2、《變更擔保人申請書》兩份(以下資料均為兩份);

3、《擔保承諾書》;

4、借款人、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單;

5、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訊查詢情況(或承辦銀行出具的還款情況證明);

6、擔保人收入證明、身份證影印件;

應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資訊,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二、擔保人可以中途換人嗎

可以中途換人,需要進行協商。

1、法律規定無效的。

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與債權人、被擔保人協商後可以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這個如果要更換擔保人的話是要準備上述提到的相關證件,按照一定的程式辦理的,而且如果是擔保人,一般是在雙方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都是存在,在這個時候如果想要進行更換的話,可以三方進行協商,如果都同意的話,就可以進行更換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