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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半夜敲別人家門犯法嗎?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06W)

一、我國半夜敲別人家門犯法嗎?

我國半夜敲別人家門犯法嗎?

不犯法。只要不是破壞性的或者意圖進行不法行為的,那麼禮貌而正常的敲門不違法。沒有造成財物或人身損害的,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報警,告他們尋釁滋事,請公安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5款

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隨便敲人家門是什麼罪?

隨便敲人家門有可能並不會構成犯罪,但若是敲門後導致門損害,且大門財產損失達到5000元以上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具體是否構成此罪名,可以從以下方面來判斷: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故意毀壞財物罪犯罪物件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刑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裝置、易燃易爆裝置、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故意毀壞財物罪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裝置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是需要了解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額,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任何行為都是構成犯罪的,我們要根據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