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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二婚財產分配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2.98W)
新婚姻法二婚財產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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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財產分配

【1】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婚內財產如:錢: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 如果房子也是婚內財產,可以給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或者雙方都同意把房子賣掉,共同分錢。 車子也是一樣,得到車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 【3】還有股票,公司,店鋪等婚內財產,在離婚時,也可以照此辦理。 【4】在離婚時,如果一方有嚴重過錯,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分法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