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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贈與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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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贈與合同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贈與合同嗎?

並不是,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給一方不屬於贈與,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是夫妻的共有財產,贈與只能是贈與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基於法律規定的,因夫妻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在夫妻雙方未選擇其他財產製的情形下,夫妻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據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妻雙方無法對共同財產劃分個人份額,也無權在共有期間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並不意味著夫妻各自對共有財產享有半數的份額,只有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才可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確定各自份額。

二、婚內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分割,並不屬於贈與合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都屬於婚內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因繼承或贈與所獲得的房產以及財產,沒有特殊約定的前提下,也屬於婚內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