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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離婚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3.3W)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離婚怎麼辦?

一、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離婚怎麼辦?

以訴訟離婚。一般先走法院起訴,第一次一般都是判調解,然後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訴,沒有太多的財產糾葛都很快判離的。

還有就是如果有事實證明分居超過兩年,就可以直接訴訟離婚,也是很快就判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特性是什麼?

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准予離婚取決於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女方提出可以由雙方協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如果證據不齊全不能證明雙方感情已破裂,那麼是不能判決離婚的,所以,在此之前多方面的收集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