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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限制老婆花錢也是家暴?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47W)

談及家暴,大家並不陌生,從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開始實施到2019年12月31日,僅公開報道的涉及家暴的命案至少有942起。

嚴格限制老婆花錢也是家暴?

但是,我們印象中的家庭暴力可能就是毆打、辱罵等行為,由於家暴在婚姻關係中具有隱蔽性,還有很多情況可能是你正在經歷但卻沒有察覺的。

在這個特殊的時間,我認為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些“家暴冷知識”,以在婚姻中更好地保護自己。

一、婚姻中這些情況也屬於家暴

(一)嚴格的經濟控制。

根據《民法典》第1055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雙方都有社會活動的自由。

舉例來講,如果丈夫嚴格限制妻子花錢,無異於限制了妻子參與社會活動的自由,長此以往會對妻子的精神狀態、心理狀態造成巨大的壓力。

所以從理論上講,經濟控制也屬於家暴。

但在離婚案件中,由於取證難度比較高,通常需要結合其他證據來綜合認定家暴的行為的存在。

(二)以愛之名的情感操控。

夫妻之間、家人之間經常會聽到“只有我是真心對你好”“只有我能受得了你”“我對你太失望了”“我這麼做還不是為了你”等言語,要知道語言是帶有能量的,如果對方經常貶低你,讓你陷入一種自責、自卑的情緒,長此以往,便會操控你的情感。

有些朋友感到困惑,說幾句話就是家暴了,會不會太玻璃心。

注意,像毆打、辱罵等行為只是家暴的表現形式,家暴的本質在於一方對另一方的控制。

離婚案件中,夫妻受到精神控制的一方,在婚姻關係解除後,有時甚至需要進行心理康復治療。

(三)性暴力。

在婚姻關係中,丈夫違背妻子的意願,用暴力、脅迫等手段,與其強行發生性行為是最常見的性暴力。

與身體暴力、精神控制、經濟控制一樣,性暴力也是控制當事人的手段,並且通常與其他形式的暴力結合在一起,以摧毀當事人的人格尊嚴,滿足施暴者的控制慾望。

性暴力對配偶的傷害巨大,嚴重的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二、遭遇家暴怎樣保護自己?

我們在婚姻中遭遇家庭暴力,被對方施加肉體、精神上的控制,保護自己最關鍵的一點在於擺脫這種控制,並且清楚認識到家暴就是暴力,不能受過傷之後,又在心理上去粉飾這種行為。

在具體的操作步驟上,主要考慮以下幾點:

(一)向婦聯、居委會等單位求助。

記住這兩個電話:全國婦聯婦女維權熱線:12338;全國婦聯反家暴熱線:16838198。

(二)注意及時報警,警察的詢問筆錄將作為重要的證據;

(三)及時就醫,一方面避免身體受到的傷害加重,另一方面,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作為證據使用;(四)注意收集家暴證據,除了警方的詢問筆錄、醫院診斷證明,還包括施暴方寫下的保證書、家暴時的錄音錄影證據、家人朋友的證人證言等。

(五)如果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婚姻關係無法維繫,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提起離婚訴訟,徹底遠離對方。

(圖片內容:2021年1月19日,經過縝密的質證、辯論環節,我們成功幫當事人申請到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明確表態禁止男方騷擾、毆打我方當事人及近親屬。

)總而言之,遭遇家暴想要一下就擺脫對方的控制是很難的,這件事應當循序漸進,關鍵在於邁出第一步,勇敢說“不”是你從噩夢中逃脫的起點。

有些朋友心存幻想,認為對方雖然打了自己,經常辱罵自己,或者限制自己的花銷,但是對方也真誠悔過了,生活還是可以繼續下去。

實際上,家庭暴力一旦開始,就只能和婚姻一起結束。

這是基於當事人本身的脾性決定的,很難改變。

記住,遭遇家暴,第一,保護好自己,第二,脫離對方的控制。

生命僅有一次,我們應當愛惜自己。

我是婚姻繼承律師信金國,關注我,教你用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