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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軌對方也有家庭能起訴重婚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85W)

一、老婆出軌對方也有家庭能起訴重婚嗎?

老婆出軌對方也有家庭能起訴重婚嗎?

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

根據《刑法》上規定的追訴期五年內,只要能判定對方在婚記憶體在著重婚行為,那麼離婚後還是可以告對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經與他人存在婚姻關係卻進行在結婚的行為,即與兩個人存在兩個婚姻關係。

在司法實踐中,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會坐牢嗎?

會。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重點在於

1、有配偶;

2、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

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比較高的,舉證會比較困難,重婚罪的追溯期只有五年,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重婚罪在主觀上是故意。 具體表現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

如果行為人基於某些合理的依據,如認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與第三人結婚的,不構成本罪;

第二,無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

如果無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騙,誤認為對方沒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無配偶的入不構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單獨構成重婚罪。

婚外生育的子女,有可能是一夜所生的孩子,也有可能是強姦所生的孩子,不一定就能構成重婚罪。情感上非常理解出軌對家庭造成的傷害,但是法律是注重證據的。最後強調一下重點,婚外所生子女,不是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構成重婚罪,要看是否領取結婚證和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重婚的犯罪行為的,重婚行為人的重婚的行為,是會造成我國的社會家庭嚴重的不穩定的,也是會對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精神損害的,所以在遇到重婚行為的時候,一定是要及時的舉報的,保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