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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侵權責任過錯原則是怎樣的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3.3W)

一、網路侵權責任過錯原則是怎樣的?

網路侵權責任過錯原則是怎樣的

網路侵權責任過錯原則是,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網路侵權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網路侵權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四、網路侵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五、網路侵權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網路侵權糾紛的訴訟費包括以下幾種: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事實上,網路侵權這種行為很多時候是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的,比如在網路平臺上對他人進行侮辱,或者在網路平臺上對他人進行造謠誹謗,情節特別嚴重的,都要追究刑事責任。網路侵權不構成刑事犯罪的,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的,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本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