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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想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2W)
男方想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男方想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方要求離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到場怎麼辦

1、原告不到庭,按照原告撤訴處理,即此案件因為原告未按時出庭,又沒有適當理由,主審法官會出:撤訴裁定書。

2、被告不到庭,其中需要注意被告不到庭的原因:

(1)如果被告沒有接到訴訟材料,即沒有送達,那麼主審法官會徵求原告意見,看是否同意公告,此時案件由簡易程式轉變為普通程式,公告期後,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2)如果被告已經收到訴訟材料,開庭時無故未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三、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交多少錢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麼的,要另行交費。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一方想離婚都是可以提出來的,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走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只能走訴訟離婚的方式處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破裂,這樣才能保障到雙方的婚姻關係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