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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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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這是最近諮詢的最多的一個問題了。在很多人的眼裡,夫妻要離婚的話要求雙方都要同意才行,但其實這是忽略了另一種情況,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並不一定就不能離婚了,此時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仔細分析分析。

一、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目前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要求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同意離婚並對財產和孩子撫養問題作出約定才能採取的離婚方式。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也就只能選擇起訴離婚了。起訴離婚也是很簡單的,只是程式相對比較多、時間比較長而已,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只需要寫好離婚起訴書,帶著錢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訴離婚就可以了。

二、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對於這個問題,很多當事人都對此有疑問,不是說你想離婚,起訴了法院就會給你判離婚的,法院判決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當然法律也規定了法定可以離婚的情形,如果你有以下情形法院肯定是會判決離婚的: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婚姻法規定的一個兜底條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形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生活中,遇到“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建議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能夠調解離婚自然是最好的,不然就有想離婚的一方實際提供有效證據,符合了離婚條件的時候,法官也是會作出離婚判決的,而並不需要對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