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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看守所可以提出和妻子離婚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33W)
丈夫看守所可以提出和妻子離婚嗎?

一、丈夫看守所可以提出和妻子離婚嗎?

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時提出離婚的,如果妻子不同意的話可以協商,協商一致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協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會調解,但是調解不成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服刑人員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當事人先向服刑監獄提出申請,取得監獄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然後夫妻倆一起到服刑一方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證。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關於服刑人員的婚姻登記問題

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到法院起訴離婚,在立案時,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兩份、結婚證影印件及雙方身份證影印件,並攜帶結婚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以便法院進行核對。

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等原因無法提交的,應當到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開具結婚證明材料,證實雙方確是夫妻。

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鑑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3、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影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3、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4、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摺、借據等證據;

5、涉及分割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時,應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系雙方共同財產;

6、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綜合上面所說的,提出離婚是屬於夫妻雙方所擁有的權利,一般在離婚時就可以與另一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清楚同樣可以到當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離婚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一般在處理時都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