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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27W)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還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情形,離婚畢竟需要法定程式,須雙方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法院判決離婚,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