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離婚登記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5.26K)
離婚登記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一、離婚登記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是的,協議離婚是須選擇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的,協議離婚可以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是起訴離婚,必須到被告一方戶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上規定了一些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訴訟的情形,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二、登記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

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因此,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後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後生效。

離婚協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時成立。然而,成立並不意味著協議生效。這是因為,協議內容以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雙方如果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那麼要執行協議就相當於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礎。

男女雙方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部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後,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麼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辦離婚登記手續,要去戶口所在地,夫妻倆簽訂離婚協議書以後,需要登記辦離婚,協議書才產生法律效力,協議書的內容要能夠表達夫妻雙方的真實意願,需要明確財產分割問題,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如果不同意協議離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