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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算遺棄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9.36K)

一、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算遺棄嗎

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算遺棄嗎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如果男方不負責,沒有按規定履行相應的責任的,那麼也是可以去起訴對方有遺棄的行為的,只要滿足了遺棄的構成要件,且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然後通過合法的方式,所以就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遺棄,是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一方,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另一方,不履行其應盡的義務的違法行為。如父母不撫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贍養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養對方的義務等。遺棄以不作為的形式出現,該為而不為,致使被遺棄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遺棄罪,是指對於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需要什麼證據

遺棄罪一般情況下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可以自己收集證據,形成證據鏈,然後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要起訴遺棄罪,一般需要證明對方具有撫養能力而不履行義務,而且構成遺棄罪需要因為對方沒有盡撫養義務造成了嚴重後果,畢竟會受到刑法處罰,刑罰作為一種比較嚴苛的處罰,所以對於構成犯罪都具有較為嚴格的要求。所以需要蒐集的證據主要有:

1、遺棄者有義務、能力對被遺棄者進行撫養的證明;

2、遺棄者在多長的時間內沒有盡任何的撫養義務;

3、未撫養造成的後果。

遺棄的行為並不一定會涉及到遺棄罪,但這並不代表這我們可以進行遺棄,遺棄的行為就算沒有到達遺棄罪的標準也是需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的。

遺棄家庭成員並不是遺棄多久,而是有病不給治,有飯不給吃這樣的遺棄,不管多久只要有這樣的情況,並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就構成遺棄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遺棄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非常惡劣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