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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小孩戶口遷移申請由哪個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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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小孩戶口遷移申請由哪個部門負責

一、離婚小孩戶口遷移申請由哪個部門負責?

離婚小孩戶口遷移申請,由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負責。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離婚後小孩遷戶流程有哪些?

1、領取準遷證。即向遷入地戶籍登記機關提交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申請戶籍遷入;

2、領取遷出證。即攜帶準遷證、戶口本前往戶籍地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

3、攜帶遷出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戶籍登記。

三、離婚後怎麼確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

1、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四、離婚後請求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離婚以後根據孩子撫養權的判決,父親或者母親可以給孩子依法辦理戶口遷移,不過,離婚後任何一方不能隨便給孩子更改姓氏,給孩子更改姓氏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沒有對方出具的同意給孩子更改姓氏的書面材料,公安機關也不會僅憑一方申請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