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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有口頭遺囑怎麼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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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有口頭遺囑怎麼繼承遺產

一、被繼承人有口頭遺囑怎麼繼承遺產?

被繼承人所訂立的口頭遺囑符合法律規定並且生效的,那就應該按照口頭遺囑的內容分配遺產,對於口頭遺囑沒有顧及到的遺產,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口頭遺囑需要在遺囑人危急情況下訂立,並且需要有見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口頭遺囑的執行流程是什麼?

1、確定立遺囑人死亡;

2、確定遺囑的真實性;

3、確定繼承人;

4、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信託受益人,在他們和見證人前,公開遺囑;

5、收集遺產、編制遺產清冊、保管遺產;

6、代繳稅收、清償債務,編制債務、費用和報酬清冊;

7、分割遺產。

三、口頭遺囑成立需要哪些條件?

1、遺囑人必須是處在情況危急情況;

2、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要求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如遺囑人當時不具有行為能力、已喪失行為能力、神智不清、不能清晰地用語言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立的遺囑無效。

3、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這裡所謂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既應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近親屬,也應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合夥人。除上述幾種人外,其他人都有資格擔當遺囑見證人。

4、遺囑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處理遺產的真實意思。

在司法實踐中常會遇到針對旁人的提問遺囑人所作的搖頭或者點頭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勢的形式來表達意思的情況。這種表示是否應認定為口頭遺囑存有爭議。因為遺囑人用點頭或者搖頭的方式表示其意思時,是必須藉助他人的提問行為才能完成,這並不完全是遺囑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極易曲解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而使用手勢的方式表達意思時,由於不同的人對同一手勢的理解也有不同,也容易產生歧義。同時,點頭、搖頭和手勢均沒有以語言表達方式表示其意思,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口述的形式。所以,對點頭、搖頭或手勢方式表示其意思的,均不能認定為口頭遺囑。

所以說,被繼承人訂立了口頭遺囑的,如果符合法律規定並且生效的,應按照口頭遺囑的內容分配遺產,對於口頭遺囑沒有顧及到的遺產,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口頭遺囑需要在遺囑人危急情況下訂立,並且需要有見證人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