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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縣戶口離婚後拆遷補償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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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沙縣戶口離婚拆遷補償規定是什麼?

長沙縣戶口離婚後拆遷補償規定是什麼?

長沙縣戶口離婚後拆遷補償規定是離婚之後就不能夠對於拆遷補償款來進行分割。這和戶口沒有關係,如果這是離婚後協議分割的不動產,才有拆遷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即便居住未滿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其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無權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其次,要看戶口是不是在公租房所在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而言符合動遷安置資格要求的實際居住人,有戶口在裡面,實際居住過房子滿一年,沒有享受過福利分房,是可以主張分配動遷利益的,與承租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如果是面臨著房屋拆遷,或者是土地徵收等相關的問題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進行的發放的相關補償款項的話,離婚的時候是需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屬於離婚之後的話,就沒有分割的權利,這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