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在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99W)

隨著科技的日漸發展,交通網路正在變得越來越發達,長途旅行早就從過去的遙不可及變成了一件簡單的事情,人口流動的速度和密度也在加快,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城市的特點和風格、工作機會的多少來自由選擇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在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但無論走到哪裡,都處在我國的戶籍管理制度之下,許多相關法律規定也與我國這種以戶為單位的戶籍人口管理政策相關,但由於工作、子女教育乃至於社會事件等問題並未生活在原戶籍所在地的人很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涉及到有關於戶籍所在地的法律適用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一般來說,涉及到戶籍的法律問題都是關於人身關係的,例如在婚姻關係的締結和解除當中,雙方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決定了辦理手續時哪些機關具有管轄權,可以在哪些機關進行結婚離婚登記,但當事人出於個人情況的需求經常問起能否在異地進行離婚,因此本文將對離婚相關手續的辦理流程和細節進行總結。

一、協議離婚可以異地辦理嗎?

協議離婚是雙方能夠就離婚相關的問題例如是否解除婚姻關係、如何分割財產和債務、如何分配撫養權等達成一致的,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並進行離婚登記,在2021年《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相關條款生效之前,協議離婚在進行離婚登記當天就可以領取離婚證,是目前離婚最快的方法。

但協議離婚是無法在雙方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雖然不需要必須在進行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可以在另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但是是無法實現異地辦理的,儘管目前我國的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已經實現全國聯網,但仍無法在雙方戶籍所在地以外的民政局辦理離婚。

而且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後,萬眾矚目的離婚冷靜期相關規定就宣告生效,在雙方協商一致首先需要向民政局遞交離婚登記申請,民政局收到申請後的三十天內任意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第一個三十天屆滿後的三十天內,雙方需要正式進行離婚登記並取得離婚證,超過三十天沒有正式登記的視為撤回申請。

二、訴訟離婚能夠異地辦理嗎?

“訴訟離婚能否異地辦理”這一問題的答案主要是取決於對“異地”的定義,因為與協議離婚中的在登記機關辦理不同,訴訟離婚需要在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因此訴訟離婚的辦理是需要按照人民法院對案件的法定管轄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管轄原則,訴訟離婚需要在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在提起訴訟之前已經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在立案時可以提供被告的居住證、租房協議等相關資訊來證明管轄。

涉及到軍婚時,訴訟離婚的管轄還有特殊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離婚訴訟由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夫妻雙方中軍人一方向非軍人一方提起訴訟離婚的,由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夫妻一方中的非軍人一方向軍人一方提起訴訟離婚的,被告如果是軍隊文職幹部的,離婚案件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如果是非文職幹部的現役軍人的,離婚案件由原告的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我國的法律法規對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辦理的流程、所需要的證件、辦理的機構等事宜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在判斷能否異地辦理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時,需要結合“異地”的地點和雙方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進行判斷,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建議您諮詢專業的法律工作人員,信金國專業婚姻家事律師團隊竭誠幫助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