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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財產轉移時間

婚前調查 閱讀(2.26W)
離婚前財產轉移時間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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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沒有異議,可以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則一方可以去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訴,另外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戶籍地辦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速裁,兩種程式都需要雙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離婚情形如賭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滿兩年等,法院很大可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的話法院可能不會判離婚,但是判決後繼續分居六個月以上可以再起訴,此時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