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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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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對於彩禮是否可以返還,以往的司法解釋較為籠統,大概處理原則是禮金是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結婚時間尚短,可以“酌情”返還,如果結婚時間已較長,則返還的可能性不大了。具體來說:

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要求返還的財產確屬彩禮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並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彩禮”,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必須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係,不得已而為給付的,其具有明顯的風俗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婚由男方給彩禮給女方,這可以說是很多地區比較流行的風俗。而在雙方很快離婚的情況下,往往男方家又會要求女方退還彩禮。而這樣是訴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還要看實際情況是否符合了規定的情形。當然,有些時候雖然支援返還彩禮,不過實際可能也不會全數返還給男方,畢竟雙方還是結婚生活了一段時間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