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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禮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3.12W)

婚禮禮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禮禮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目前在我國,大多數人結婚,其實都是先申請領取結婚證,之後再挑一個好日子舉辦婚禮。而在舉辦婚禮的時候,就會廣邀親朋好友,他們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時候就會送給新人一定的禮金。由此可見,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在舉辦婚禮的過程中收取的禮金,其實也是婚在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應當屬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怎樣認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有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嚴格來說結婚的禮金其實並不等同於在結婚之前男方給付給女方家的彩禮,所以對禮金性質的認定,也就不能按照彩禮的性質來作出判斷。由於多數情況下,禮金都是在舉辦婚禮的時候,由雙方各自的親朋好友贈送,就屬於婚姻關係期間的贈與,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共同的贈與,那麼也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有些地方這個“禮金”實質上是指男方為締結婚姻關係給予女方家的彩禮,若是定性為彩禮的話,也是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才能判斷其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