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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申請財產調查取證應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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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申請財產調查取證應如何做?

一、離婚申請財產調查取證應如何做?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絡。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二、什麼情況可以申請調查取證?

(1)由國家有關部門儲存的,必須由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比如公安機關的案件處理檔案等;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比如公司章程、股東持股情況等。

三、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申請事項:申請法院調查財產證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起訴離婚糾紛一案,原告提起離婚前,被告已有意轉移其名下財產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財產數額。被告以個人名義財產因屬於特定機構保管或因存在客觀原因,申請人無法自行收集。為了查清夫妻共同財產,申請人特請求法院調查被告個人名下財產證據:

1、被告的工資和工資卡;

2、原告的住房公積金數額;

3、原告名下的銀行存款(開戶行:戶名:帳號:);

4、原告名下的股票(開戶:戶名:帳號: )。

四、離婚調查取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調查一般來說就是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以及對離婚有何種過錯,過錯程度等內容,這裡麵包括個人進行的離婚調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師職責下進行的調查,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離婚調查,都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取得,否則,這種調查是不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那麼,先來看看一下幾個問題:

(1)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 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五、 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

對於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儘量封鎖訊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並要採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如提起訴訟等。

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應當儲存好、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以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是可以申請財產調查取證的,但是調查取證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必須要由當事人來寫申請書,這樣法院才會進行受理,所以,取證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幫助自己的,這樣得到的證據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