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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嫖娼離婚財產怎麼判

財產分割 閱讀(1.17W)

老公嫖娼離婚財產怎麼判

一、老公嫖娼離婚財產怎麼判?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嫖娼的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三、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雖然嫖娼並不犯罪,但是嫖娼屬於一種治安違法行為,作為妻子來講如果想要跟丈夫離婚的話,恐怕要等到丈夫行政拘留釋放以後了。至於說因為嫖娼導致婚姻關係解體的這種案例,法院對財產分割到底會怎麼判還真是說不定的,分割財產的判決是充滿了變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