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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公出軌離婚怎麼判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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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老公出軌離婚怎麼判財產

如果老公出軌離婚怎麼判財產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參與分割,婚後財產歸雙方共有,均等分割。但有過錯一方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如果夫妻一方出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約定離婚財產的分配情況,或者訴訟離婚,即雙方在離婚財產分配是未達成一致意見,交由法院進行處理。具體的財產分配情況,如下:

1、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2、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如何認定婚姻過錯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姦、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老公出軌離婚的時候,妻子可以要求丈夫給予自己一定的補償費用,其次,在分割財產的時候,由於對方是過錯方,女方受到了一定的傷害,因此也可以在財產分配上要求多分一部分。具體如何,判決需要由法官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