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婚姻法對軍人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閱讀(1.48W)

婚姻法對軍人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規定?新婚姻法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主要有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在下文中,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關於婚姻法對軍人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的相關內容。

一、軍人離婚該怎麼辦?

我國法律對軍人離婚作了特別的規定,由不同主體提出離婚,其程式和規定都有所不同。軍人離婚該怎麼辦?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

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而且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

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並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若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員,配偶一方要求離婚,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

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若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在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即便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配偶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所謂重大過錯的情況,主要指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等。

二、軍人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軍人離婚時財產分割同普通人一樣,都劃分為兩部分,即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只有歸屬為夫妻共有財產,才會參與財產分割。所以,分割的關鍵是如何認定離婚時軍人的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都對軍人離婚時哪些屬於個人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作出了明確的劃分。因此,關於軍人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2.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以及一次性安置補助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但這並不意味著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從以上的介紹中,我們不難發現,認定軍人財產的性質,除了法律明確規定為軍人特有財產之外,其他沒有明確說明的,如果是專屬於特定人身的性質所獲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軍人個人財產;如果是一次性財產取得的,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上面就是有關軍人離婚該怎麼辦,軍人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財產等問題的相關介紹。軍人因為其身份的特殊性而在離婚程式上與普通人不同,在申請離婚登記或訴訟離婚上也有相應地前置程式,在財產分割上因為規定的繁雜讓人望而生畏。如果對這些程式和內容不熟悉不瞭解,就有可能給接下來走完法律程式帶來障礙。這時候,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或者找律師代理軍人離婚案件,不失為一種省時省力、減少後顧之憂的選擇。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總結的軍人離婚及其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希望對你可以有所幫助,雖然國家在婚姻法上面保護著軍人,但是愛情和法律面前樣樣平等,希望你能夠三思而後行。如果您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