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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財產怎麼辦

財產分割 閱讀(9.7K)

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財產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夫妻離婚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如果在離婚前發現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應該要怎麼辦?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

1、《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一經認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訴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財產保全的裁定,同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查封、扣押或財產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實施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行為,人民法院這時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果是在離婚以後另一方發現一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兩年,從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之次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對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的具體解答。在離婚的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有的當事人在萌生離婚之意時就有可能先下手蓄意將夫妻共同財產予以隱匿、轉移、變賣等,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如何處理呢?我們在本文中告訴您的一些維權方法在實踐中要如何落實呢,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他們會告知您具體辦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項,會讓您在節省訴訟成本的同時也大大提高勝訴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