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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子能過戶給小孩嗎?

財產分割 閱讀(2.3W)

夫妻離婚房子能過戶給小孩嗎?

一、夫妻離婚房子能過戶給小孩嗎?

父母離異房屋產權,可以協議住房產權歸夫妻任何一方或者辦理過戶給子女。辦理過戶的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過戶給子女手續為:需要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孩子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如果未成年需要出生醫學證明,有父母代替簽字辦理過戶。以上證件手續齊全,雙方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依照里程,申請辦理過戶手續。由於是直系親屬,可以選擇贈與或者買賣過戶。不管哪一種過戶方式,都需要依法繳納過戶稅費。

二、有按揭貸款的房子怎麼參與離婚財產分割?

1、婚前一方辦理按揭手續,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但婚前並未辦理產權登記

實際上,這種情況仍應將按揭房屋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產權證的取得在婚後,房屋仍屬於個人財產,應按照個人財產的方式處理。

2、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已經進行產權登記,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

銀行和債務人之間是建立在對資信狀況特殊的信任基礎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為婚姻關係而改變債務人,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係,並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是登記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貸款是由哪一方辦理的,房屋就屬於哪一方的財產,對於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後未償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

3、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對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性質沒有爭議,問題在於如果要把房屋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則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的問題及是否需要徵得銀行認可的問題。

實際上,不能以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因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準,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離婚後,出於對孩子的照顧,會協商將房子過戶給孩子,這種情況比較普遍,法律也是支援的。辦過戶手續之前,雙方要保障房子的貸款還清,然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孩子是未成年人的,撫養孩子的一方要代為其辦理過戶,並妥善保管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