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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未成年子女有份麼?

財產分割 閱讀(3.01W)

離婚財產分割未成年子女有份麼?

一、離婚財產分割未成年子女有份麼?

未成年子女是不能參加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夫妻財產沒有約定規各自所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但離婚時應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予以適當照顧。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時處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家庭共有財產。如果夫妻共同財產是同家庭共有財產有交叉,是需要先析產再分割的。我國的夫妻財產製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

二、離婚房子怎麼分割?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基本都涉及到財產的分割。作為未成年子女,原則上不能參與分配,因為夫妻財產是雙方的,和子女沒關係。當然,現在很多父母離婚的時候,往往會考慮到子女的撫養,在財產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給子女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