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前財產分割給子女是否合法

財產分割 閱讀(2.57W)

離婚前財產分割給子女是否合法

一、離婚前財產分割給子女是否合法?

婚前把財產分割給子女的行為是合法的,夫妻離婚只要雙方協商好都是可以把財產全部給小孩子的;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無特殊約定的,原則上平分。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但私自轉移給孩子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不能分割給子女,誰都不能以親子關係去綁架對方,子女和父母的親子關係雖然不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體而自動終止,可就像是父母沒有權利處分子女財產的道理是一樣的,子女也是沒有權利強行參與到父母分割財產的這件事情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