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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轉移財產現金合法嗎?

財產分割 閱讀(1.35W)

一、離婚轉移財產現金合法嗎?

離婚轉移財產現金合法嗎?

不合法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具體處理情況

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如果有一方在揹著另一方去對他們的財產進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那麼,在離婚時分割財產的時候就可以對轉移財產的人給他少分一些或者乾脆就不分給他。如果在離婚時,發現另一方有要惡意轉移財產的動向的情況下,這時候就要細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種關於財產的明細,例如:另一方的銀行賬戶交易明細,以及他的資金流水,最近的消費小票等類似的證據。

如果離婚時已經經過法院起訴或者未經過法院起訴的情況下,發現另一方已經在惡意的轉移財產,那麼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請將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保護起來。如果在離婚後,才發現有一方的人對財產進行轉移的情況,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與此同時,並且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離婚時惡意的去轉移財產的證據以及線索(其線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身份證號碼,他所使用的銀行卡號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資訊)。如果另一方知道這件事情後不去配合對方的調查的情況下,對方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請,讓法院的人出面去調查有關聯的證據,讓法律去判斷,最後法院審查後,然後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法的分割處理,但一方私自轉移財產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處理的相關程式和方法,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還需要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自身權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