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轉給子女手續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閱讀(1.03W)

離婚財產轉給子女手續是什麼

在我們身邊,離婚的現象時有發生,根據我國統計資料表明,我國的離婚率呈上升趨勢。離婚似乎變得越來越容易了,但是由於離婚造成的糾紛也是十分常見的,這是由於離婚之後對於夫妻財產的問題處理,很容易造成矛盾。如果離婚財產轉給子女手續有哪些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父母離婚,小孩成年了可以分得離婚財產嗎?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第二款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三、法律規定的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和一方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離異需要分割屬於夫妻倆婚姻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不能分割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也不能分割分配屬於他人名下的財產。

《婚姻法》對於共有財產和各自財產的定義劃分為: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四、離婚財產轉給子女手續是什麼

在離婚協議里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歸孩子所有。在離婚協議簽訂後馬上到房管局去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簽訂贈予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需要的手續是房屋的產權證,父母的身份證,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材料,如戶口本,或是父親單位檔案影印件等。

需要交些手續辦理中的工本費等,要交各種交易稅(契稅、營業稅等)。

綜上所述,夫妻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當夫妻離婚之後,需要對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在現實生活中為了使得孩子更好的成長,夫妻雙方一般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離婚財產轉給子女手續一般是按照贈與的手續來進行的。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確定離婚財產轉移給了子女,一定要及時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