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夫妻離婚時怎麼分割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5.6K)

夫妻離婚時怎麼分割財產?

一、夫妻離婚時怎麼分割財產?

離婚時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入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

二、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我國現在的夫妻財產分割制度的相關規定有些太過於籠統,儘管最新的法律制度已經對財產分割有了相對詳細的條款,但是有很多人在分割共有財產的這件事情上是很盲目的。分割財產的理論依據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但現有案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雙方都有隱瞞合法收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