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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過戶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財產分割 閱讀(2.35W)

離婚房屋過戶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房產的部分如果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話,那麼在離婚的時候肯定要針對房子的產權問題作出判決的。所以很多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以後都需要針對房屋的產權進行過戶,僅僅憑藉判決書並不能代表房屋的產權已經發生了轉換。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離婚房屋過戶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房屋過戶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稅類:

1、契稅按照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照產價萬分之五。

(二)費類:

1、登記費80.00元;

2、交易手續費的百分之二(按產價);

3、工本費20.00元

在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的問題上,很多離婚夫妻關注的還是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會免收契稅。

依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產過戶要不要收取契稅分情況處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稅。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徵收契稅。但是離婚房產過戶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體地區契稅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數額可能會有區別。因此,在離婚房產過戶時,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諮詢也可以諮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辦理離婚房產過戶。

二、離婚房產過戶要交稅嗎?

對於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於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離婚房屋在過戶的時候是分兩部分來收費的,第一種就是需要交印花稅和契稅,第二種就是需要交登記費和工本費,以及相關的交易手續費等。所以每個人在對房屋進行過戶的時候,具體的收費數額都是不一樣的,而且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能當事人就不需要交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