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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書怎麼寫有效

財產分割 閱讀(2.29W)

一、婚內財產協議書怎麼寫有效

婚內財產協議書怎麼寫有效

1、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比如要明確各自名下有哪些財產,包括房屋的坐落、銀行存款、股票賬戶、公司股權、個人物品等明確的羅列。對於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財產,更應明確的標明財產的權屬。

2、明確約定債務如何承擔。很多時候,雙方同意財產獨立或者部分獨立,實際上是與債務承擔息息相關的。約定債務承擔的條款不能與法律規定相沖突,不能夠存在惡意逃避對外負債的情形,否則該條款無效。

3、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禁止性規定。

二、婚內財產協議書需要公證

1、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在結婚以後,簽署婚內財產協議,對婚後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了約定,無須辦理公證,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公證並不是婚內財產協議生效的必經程式,但是公證處會盡量在公證時排除掉協議無效的一些情形。因此經過公證的協議將更具公信力。

3、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涉及到房產歸屬時,我們往往會建議當事人由專業的律師幫助起草好一份婚內財產協議,然後前往公證處辦理協議公證。因為,夫妻一方將個人房產約定為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屬於贈與行為,贈與人在產權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也就是說,夫妻對婚內關於房產歸屬的約定,如果沒有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贈與一方可以隨時撤銷贈與。但是如果婚內協議中涉及房產的那部分我們進行了公證,即使房屋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贈予方也無法任意撤銷該協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