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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年準備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分割 閱讀(2.14W)

一、結婚兩年準備離婚財產怎麼分?

結婚兩年準備離婚財產怎麼分?

結婚兩年準備離婚財產的分割原則是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哪些約定在離婚財產協議中是無效的?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結婚幾年就鬧出嚴重的矛盾,上升到離婚層面。如果雙方要離婚,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基本的原則就是男女均分,不管雙方收入多少,共同財產中一人一半。如果女方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在分割財產之後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