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判決書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1.11W)

離婚財產判決書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涉及到離婚判決書的內容,那麼夫妻雙方就是實施了訴訟離婚的行為,判決書,是法院審判案件結束之後對整個案件的結果進行判決的一個文書。對於離婚,一直也是人們關注的內容以及話題。所以人們對於判決書的內容也是十分關注的。那麼離婚財產判決書的內容是怎麼樣的呢?

一、離婚財產判決書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戶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

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

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已登記並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般不用退彩禮,但男方能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除外。婚前財產婚後個人財產婚後共同財產夫妻債務離婚財產分割夫妻財產協議

夫妻婚內出軌財產怎麼分割

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婚外情財產如何分割並不像大家想象的那麼難,也不像文中所寫的那麼簡單。如何認定對方是否重婚、是否是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都是認定的難點。主要原因在於證據的收集。因此,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的,可以選擇在律師的幫助下收集丈夫出軌的證據,證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況,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屬於可以影響離婚財產分割的行為。

二、如何認定過錯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離婚財產判決書的內容整理在上文,關於離婚,一般情況下都是因為一方有過錯所以才會導致離婚的,都是有導火索的,一般如果一方行為人實施了一些比如婚內出軌,和比人同居,和別人重婚等的,都是讓人忍受不了的,所以都會以離婚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