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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分割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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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分割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一、婚內財產分割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離婚時遺漏財產,可以在離婚後,自發現財產之日起兩年內起訴要求分割;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申請撤銷要求重新分割。這給了當事人一個較長的取證、發現的時間。另外《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時轉移或隱瞞財產的一方對所轉移隱瞞的財產不分或少分,以示懲罰。一旦簽訂離婚協議並根據該離婚協議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再想撤銷就很麻煩,很難舉證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不能舉證法院就不會撤銷或變更離婚協議。對於離婚時遺漏的財產或者另案處理的財產,離婚後要及時起訴,分割財產或分家析產,可以有多名被告或第三人,這不同於離婚案件

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在婚內,若一方隱瞞財產,也不能夠作為是離婚的依據,若是有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損的證據,可以通過協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的手續。手續辦理結束,則婚姻關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