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婚後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43W)

婚後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情形如下:

1、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

3、婚後買房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這裡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我國房屋是否是屬於共同財產主要是根據房產證上的名字來確定的,若是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麼即使該房屋是在婚後購買的,也不一定就不屬於共同財產,但是若是經過法院審查確定確實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在離婚時不得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