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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有效

財產分割 閱讀(1.34W)
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有效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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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分割財產有效嗎

1、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2、若離婚協議已經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就有法律效力了,對方不履行,可以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