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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能否就財產協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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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能否就財產協議起訴?

一、不離婚能否就財產協議起訴?

夫妻忠誠財產協議意在通過簽訂協議、互相約束、設定責任等條款,在夫妻原有感情的基礎上進一步增進信任、互敬互愛並在約定條件成就時自願接受懲罰。將財產“從左口袋放到右口袋”是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延伸,在不起訴離婚時要求對方按照約定給付財產內容符合私法自治原則,亦可以達到提示、警醒過錯方,修復夫妻感情的目的。而民事訴權是國家賦予人民司法救濟的請求權,訴權是連線民事糾紛與訴訟程式的“橋樑”,目的在於使權利得到有效救濟,行使訴權的方式即行使起訴權。單獨訴請履行夫妻忠誠協議內容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條件。

二、夫妻可以在婚內簽訂財產協議不?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三、夫妻婚內財產協議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關於對夫妻雙方的法律效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財產關係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按照約定享有財產所有權以及管理權等其他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這是約定財產製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婚內財產協議成立並生效,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即應按照約定處理,非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銷。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男女青年在結婚前或者婚姻中籤訂財產協議,就婚前及婚後取得的收入做出劃分,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備法律效力。當然,因為財產協議發生的糾紛適用於民事糾紛解決辦法,除了調解仲裁手段外,還有向法院起訴這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