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所謂婚前財產指的是結婚前夫妻雙方的個人私有財產,個人私有財產不隨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屬於個人,如果離婚情況出現婚前財產不參與婚後財產分割。而婚前存款作為婚前個人私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我國對婚前財產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婚前財產包括存款等,都受法律保護,只要有證據表明有關存款是婚前的,就在法律保護範圍內。為了避免糾紛,在結婚前,夫妻雙方都應該針對婚前財產公平公開坦誠的進行有關協議,這對夫妻婚後的生活或者是對離婚後的一系列問題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