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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後妻子不想復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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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離婚後妻子不想復婚可以嗎?

假離婚後妻子不想復婚可以嗎?

有的夫妻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約定雙方假離婚,然後在離婚後再辦理復婚手續。假離婚是真實有效的,雙方婚姻已經結束。不管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只要雙方辦理了離婚程式,婚姻關係已經結束,是否復婚,看雙方意願,不想復婚是可以的。只要雙方自願同意結婚或離婚,依照法定程式辦理了婚姻登記即有效,而不問婚姻背後的真實意圖。

因為夫妻雙方只要履行了離婚的法律程式,離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於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假離婚”之後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一旦有一方不願意復婚,因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即使在離婚後復婚,仍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給家庭造成糾紛的隱患。因為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房產等財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將承擔很大損失。因此,夫妻雙方以“假離婚”所謂合法的形式來獲取房貸優惠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二、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城市對購房有限購政策,這樣有的夫妻辦理假離婚來達到購房條件,雖然離婚的目的是假的但是手續要去民政局辦理,和正常離婚一樣,以後女方不復婚的話,男方也不能強迫其復婚。領取離婚證,雙方就解除了夫妻關係,這也是假離婚的風險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