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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離婚協議書可以不要子女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8.81K)

離婚後離婚協議書可以不要子女撫養費嗎?

夫妻雙方離婚之後簽訂離婚協議書,上面會約定各方面的離婚事項,雙方都確定同意之後再簽字生效,關於子女撫養費問題,當然也要寫在這上面,很多人都在問離婚後離婚協議書可以不要子女撫養費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因此,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綜上所述,關於離婚後離婚協議書可以不要子女撫養費嗎這一問題,小編認為這是可以的,因為子女撫養費這一塊針對夫妻雙方來說是法定的義務,但是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一方明確表示放棄的話也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撫養費問題並不能影響到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