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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權被侵犯怎麼辦?

財產分割 閱讀(1.44W)

一、夫妻離婚財產權被侵犯怎麼辦?

夫妻離婚財產權被侵犯怎麼辦?

1、夫妻離婚財產權被侵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都已經侵犯了共同財產。

2、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如果一方卻是存在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為,那麼實際分割財產的時候,對隱瞞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裡要注意,隱瞞財產的一方肯定不會自己說有這樣的情況,那麼就需要另一方收集到相應的證據,否則的話不能證明對方確實隱瞞了共同財產,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給對方,就是沒有依據的,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3、若在夫妻解除了婚姻關係之後,另一方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之前對有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此時,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要求再次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哪些屬於侵犯財產權之中轉移財產的情形?

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案件是離婚案件中最為複雜也是爭議最多的。現實中,常常遇到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登出公司、寫假借條等轉移財產、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情況。那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另外,在現實中,還包括離婚一方,惡意負債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

4、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婚姻關係建立之後,若是由於對方出軌等原因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必須要協商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那些由於不想讓財產被分割,而實施了轉移夫妻財產等行為的,此時一旦被對方發現,且掌握了切實證據的,轉移財產的一方可能並不能參與夫妻財產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