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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1.14W)

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共同財產嗎?

現在很多新婚夫妻在婚後購房的,可能只會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對於這樣的房產,是否能夠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呢?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那到底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原則上屬於共同財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

1、父母贈與房產並登記在個人名下

夫妻雙方結婚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2、夫妻書面約定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的,離婚時也算是個人財產。

3、以婚前財產購房

婚前的財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因此,以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並登記在出資人一方名下的房產屬於個人房產。

但是,這種情況下要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需要有充分的證據。主張屬於個人財產的一方,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屬於其個人婚前財產支付。

4、婚前付了首付,用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協商不成的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雙方協議處理。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歸產權登記一方,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這種情況一般是認定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房產的,但要是情況特殊的話,則也是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不能主張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