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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查明離婚時對方隱匿的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2.31W)

應該怎樣查明離婚時對方隱匿的財產

有的人離婚可以說是有預謀的,他會提前開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導致其中一部分財產在離婚的時候無法得到分割,那對方也就不能完全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這樣的情況,一般應該怎樣查明離婚時對方隱匿的財產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應該怎樣查明離婚時對方隱匿的財產

一般情況下,隱祕財產有銀行存款、股票和房產等等。離婚時,如何查明夫妻一方隱匿的財產?實踐當中比較複雜,以下介紹三種基本可行的調查途徑:

(1)調查銀行存款。自己辦理或者委託律師辦理,通過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調查。此時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應當同時申請法院列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以便清查帳號下全部存款取款,來往明細,並可作呈堂證供。

(2)調查股票。

一是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調查,列印股票交易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列印股票交易的對賬單。

二是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證號碼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去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紀錄;如果想查到對方的資金賬戶情況,還可以在查出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後,再次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開戶證券公司調查資金對賬單,對方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餘額將隱無可隱,一目瞭然。

(3)調查房產。

A、房地產所有權人配偶憑其身份證明、戶口本和結婚證等夫妻關係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可查詢相關房地產登記結果資訊。

B、仲裁、訴訟案件當事人憑其身份證明以及仲裁機構或者審判機關的立案證明原件,可以查詢、複製與仲裁、訴訟案件直接相關的房地產登記資料。

C、申請查詢房地產登記資料的,應明確查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並按要求填寫查詢登記表;查詢登記表應同時載明房地產所有權人姓名(名稱)、房地產登記案號或房地產權利憑證編號之一用於查詢時核對和匹配。

二、離婚時如何避免對方隱匿財產?

對於離婚後發現對方有隱藏財產的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現就防止對方隱匿財產的方法介紹以下幾種:

(1)婚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

(2)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的歸屬。

(3)對購買的高檔物品要儲存好票據。

(4)家庭大宗財產拍照、列表,並尋找證人。

(5)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

(6)瞭解對方賬號,在知道一方開戶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

不管是否有蛛絲馬跡,在離婚的時候其實都是很有必要先查明清楚對方是否存在隱匿財產的行為,要是沒有的話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有那查明離婚時隱匿財產的具體情況,也才好更好的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如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聘請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