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後財產給兒子是否可以

財產分割 閱讀(1.9W)

離婚後財產給兒子是否可以

一、離婚財產給兒子是否可以

1、父母離婚,父母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獲得的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子女亦無權取得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除非,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監護其財產,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贈與的財產,父母對於未成年人的財產,有法定的監護義務除非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財產損害,應當予以賠償。父母離婚後,取得未成年人監護權的父方或母方,應當履行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義務保護其人身、財產安全。

2、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或婚姻關係的改變而消除,也就是說,即便父母離婚、即便父母又再婚,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父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永遠不會改變。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如果父母離婚,父方或母方再婚,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其個人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式後,其子女有權以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的身份,參與遺產分割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4條、30條、36條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司法依據《中f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8條補充回答:在父母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時,母親有權將屬於自己的份額,贈與給未成年子女。

二、離婚時房產過戶給孩子可能會產生的風險

但是,同時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為房屋辦理過戶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為。

離婚財產是可以給孩子的,但是隻能是贈與的,並且財產需要監護人進行監護。不過監護人不可以沒有經過被監護人的同意,進行使用財產。離婚房產也可以過戶給孩子,只要帶著相關證件,到當地的管轄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即可,資料不全部給辦理。